同情不代表必須是溫柔的

託資訊的廣泛流通之福,現在有越來越多人了解 “同理” 及 “同情 ” 的重要性,而在於身心療癒的領域中,這更是在療癒過程中至關重要的元素,若能夠妥善掌握其要領,不僅對個案會有相當大的幫助,能也對引導者的自我保護及身心照護產生正面的影響。 但有時人們會誤解了同理或同情的真正意涵,認為富有同理心及同情心的表現,就必須是溫柔且充滿呵護的,而類似的情形也時常在我的個別、團體及師資培訓課程中發生。 部分個案或學員會認為引導者必須好好地照料及呵護他們,手把手地帶著他們一起成長,不應讓他們感受到任何的內心的衝擊與慌亂,但這在我所學習的瑜珈療癒體系中,並不是一件合宜的事情。 一方面,這會讓一個人失去自我探索和成長的機會與必經歷程,因為人必須在適當的壓力及錯誤學習中,培養技能和自我掌控的能力;而這對於身心健康的恢復也相當重要,因為人們必須重新建立維持身心健康所需具備的基本能力。 另一方面,如果引導者總是想滿足個案或學員的需求,在無形之中可能會身陷被對方情緒勒索的險境中,反倒造成自己的身心壓力與情緒困擾。我不得不說,有部分自認為懂得同理心或療癒的個案及學員,非常擅長利用此道來讓他人屈服,以滿足他們個人因身心受創而衍生出來的不健康需求。 作家 Ashley Abramson 在她的《自我同情並不總是意味著溫柔》文章中說道,設定明確的界限就是一種自我照護。Ashley 在文章中分享,過往當她受到非事實的指責時,通常會讓自己退出談話,利用泡澡、散步,或與朋友聊天的方式來自我恢復。 但有一次,她鼓起勇氣決定不讓他人再以那樣的方式跟她說話,她堅定地告訴對方:「如果你要貶低我的感受,那我就不得不結束談話了!」 Ashley 也以一位慈愛的母親為例,如果她的孩子哭了,她會透過輕柔搖晃讓孩子入睡來表達同情。但如果她的孩子處於危險之中呢?她會變成一隻熊媽媽來保護她的孩子。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教授 Kristen Neff 將它稱之為 “強烈的自我同情 (fierce self-compassion)” 。 我個人也十分認同 “設定界限” 及 “必要的強勢自我同情” 是相當重要的,因此我在所有的課程中,也會設立相當明確的界限,堅守療癒工作的必要原則,必要時堅定地拒絕不適宜的要求。我也清楚明白部分的個案和學員,是因為無法討取到他們的非理性需求滿足而離去,甚至會對外散佈著負面的評價。 但我並不會太在意這樣...